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

2021-09-15 14:43
来源: 襄州法院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2020年部门决算

 

目录

一、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三、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四、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八、其他事项

九、名词解释

一、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律规定由该院管辖的一审的刑事、民事、商事及行政案件行案件等。多年来,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新路子,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取得了丰硕成就。

(二)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10,具体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处、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队、后勤服务中心。我院现有13个派出法庭。分别为东津、张湾、古驿、双沟、张家集、朱集、程河、峪山、黄龙、伙牌、龙王、黄集、石桥人民法庭。管辖除襄州辖区内的民事。执行案件外,还管辖由东津新区的各类民事案件。20166月,为解决法庭力量分散,人员不足的矛盾,我们将12个法庭进行了整合,设置了张湾、双沟、峪山、伙牌、黄集5个法庭合署办公点,集中力量办好案、快办案、多办案。原法庭作为巡回审判点继续开门办案。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收入支出总决算 5261.71万元,比2019年减少了1918.23万,下降26.71%,其中:

总收入5261.71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475.02万元,比2019年减少277.91万元,下降6%

2、其他收入488.47万元,比2019年减少1660.67万元,降低77.2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内含19年养老上线工作开展,为完成养老对接工作,区养老局拨款1469.55万元;2019年一季度用款计划中包含有257.76万元的绩效指标,省高院通知此项指标应各单位直接申报,省里通知这笔资金放入其他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298.2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按有关规定继续结转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5261.71万元,具体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4888.97万元,比2019年减少1751.71万元,下降26.38%%,降低的主要原因一是19年养老上线工作开展,为完成养老对接工作,区养老局拨款1469.55万元;2019年一季度用款计划中包含有257.76万元的绩效指标

2、年末结转和结余372.74万元。为当年或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按有关规定结转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省级统管法院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4475.02万元,比2019年减少277.91万元,下降6%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75.02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75.02万元,比2018年减少277.91万元,下降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压缩我院其他资金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475.02万元,具体包括: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475.02万元,比2019年减少277.91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一是我院落实“过紧日子”的政策,压缩我院其他资金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省级统管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1.74万元,比2019年增加81.89万元,增长2.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公务员政策性调资、绩效考核奖金等经费支出引起人员经费相比上年增长。其中:

1.人员经费3381.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4.32万元。

2.公用经费530.4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12.23万元,资本性支出18.19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省级统管法院三公经费包括: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公务接待费。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37.98万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8.5万元,降幅32.75%;与2019年预算数相比未变动。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0.90万。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4.1万,下降幅度31.33%;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2.6万,下降幅度28.97%。与年初预算和决算数相比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7.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92万元,下降幅度64.6%;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5.91万元,下降幅度45.53%。与年初预算和决算数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省级统管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0.42万元,其中:办公费55.6万元、印刷费4.83万元、水费6.4万元、电费43.69万元、邮电费7.1万元、物业管理费115.78万元、差旅费3.1万元、维修(护)费45.96万元、租赁费1.8万元、公务招待费7.1万元、劳务费4.2万元、委托业务费9.9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0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8.19万元。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0.03万元,降低7.0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进行了两次一般性支出的压减,减少机关运行相关开支。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我院无政府采购支出。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01231日,我院资产系统账面共有车辆26辆。其中包括巡回审判车2

八、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度的预算编制基本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产出及效益成果显著。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2020年度办案业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0.28万元,执行数为340.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各类案件结案率99.81%,案件发回重审率0.24%,裁判文书上网率96.61%,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指标相关性、代表性、可衡量性有待提高,存在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目标值设置准确性有待提高的问题。个别法院还停留在完全由财务部门主导绩效管理工作阶段,业务部门参与度低,由此造成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与培训力度,深化全员参与预算绩效管理观念,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形成联动效应,以加强绩效目标的科学性,体现出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考核和鞭策作用。

2.2020年度“两庭”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省法院充分发挥指导、督促、协调作用,督促全省法院加强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管理;完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库,指导全省法院系统规范和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绩效结果,进一步提高各法院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调整的重要依据,促进预算资金合理分配,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开表数据单位均为万元,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分项之间存在细微的差额。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补助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机关服务:指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案件审判: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十)其他法院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附: 12020年度省级统管法院决算公开表(表1-10

22020年度省级统管法院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0年度省级统管法院项目绩效自评表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9日

 

011182700_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pdf

011182700_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pdf

011182700_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pdf

011182700_收入决算表 (2).pdf

011182700_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1).pdf

011182700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pdf

011182700_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pdf

011182700_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pdf

011182700_支出决算表 (3).pdf

2020年襄州区人民法院“两庭”建设绩效自评.doc

2020年襄州区人民法院办案业务经费绩效自评.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