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法院召开服务金融企业座谈会

2017-09-0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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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三点,襄州辖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领导齐聚襄州法院三楼会议室,参加由襄州法院召开的服务金融企业座谈会。与会领导们畅所欲言,建言献策,气氛十分热烈。襄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元群、刘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福生、党组成员、副院长闫迎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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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立案庭、民三庭、执行局负责人首先介绍了各自部门审理、执行涉金融企业案件情况。接着,各位银行领导与区法院各位院领导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座谈交流。

    各银行与会领导在发言中认为,襄州区法院召开服务金融企业发展座谈会很及时、很有必要,让他们吃下了定心丸,必将促进辖区金融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他们就涉金融案件的审理、执行向法院领导提出了许多合理化的建议。

    听完各位银行领导的建议后,徐俊院长表示,襄州法院将从三个方面抓好涉金融审判、执行案件和服务金融企业工作:一是加大服务金融企业工作力度,开展“法律进金融企业”活动;二是加大涉金融企业案件办理力度,开通“服务金融企业诉讼绿色通道”;三是加大依法协助执行工作力度,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徐俊院长还向银行各位领导介绍了襄州法院向辖区企业推出的“三个必须、四个不轻易、五个绝对不能”等十二项承诺。


“三个必须”

  • 办案前必须想到运用何种方式才不致于影响企业的经济运营环境;

  • 办案中必须想到使用何种方式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 办案后必须想到到如何使涉案单位挽回损失。

“四个不轻易”

  • 不轻易开警车、鸣警笛到企业调查,充分维护企业形象和产品信誉;

  • 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

  • 不轻易查封企业帐册、冻结企业银行帐户,保护企业生产的连续性;

  • 不轻易对企业法人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五个绝对不能”

  • 绝对不能偏袒一方损害公平正义;

  • 绝对不能因为承办案件激化矛盾纠纷;

  • 绝对不能就案办案影响发展环境;

  • 绝对不能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感到有理无助;

  • 绝对不能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效果。


    徐俊院长表示,襄州区法院会践行好这十二项承诺,也会向金融企业兑现好这十二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