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司高管 网络相亲骗财获刑

2017-07-10 16:07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刘海潮    浏览: 786

武汉女子小优(化名)通过网络相亲认识了长相英俊自称是金融公司高管的高某,不料想被高某骗了50余万元。近日,襄州区法院审理这样一起网络相亲诈骗案,以犯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0159月,山东籍人高某在武汉务工期间,通过网络相亲的方式,认识了同在武汉工作的女子小优,通聊天,小优了解到高某在一个金融网络投资平台工作,高某邀请小优向其投资,并承诺返给小优高额利息。小优首次投入小额资金,高某按承诺返还了小优本金和高息,以此骗取了小优的信任。随后小优先后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等途径多次向高某转账共计20余万元。2016722日,小优回到家乡,因急需用钱,要求高某还款,高某谎称必须继续加单投入才能将本金和利息从投资平台提出,小优遂在家乡又陆续转给高某30余万元。此后,小优多次催促高某还款并提出想了解高某就职的网络金融投资平台,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据悉,高某在20167月还采取同样的手段,骗取四川籍女子王某的1万余元未还。高某将骗取的钱财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少部分用于日产开销。2016818日,高某在厦门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襄州法院审理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50余万元,供个人进行网络赌博等挥霍,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构成诈骗罪,根据其坦白、自愿认罪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