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襄州区人民法院成功和解执行一宗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5名农民工代表现场领取执行款4.5万元。从立案到执结仅用了短短10天,彰显了执行的效率和温度。
2013年,李某承包了襄州某小区部分工程的施工,并雇工人在工地做活,约定工资按天结算。2014年5月20日,因拖欠陶某等7人的工资未支付,李某向他们分别出具了工资欠条。此后三四年间,陶某等人多次找李某催要工资未果,遂于2018年3月7日向襄州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承诺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全部工资款。可眼看到了年底,李某还是没拿出钱,2019年2月18日,工人们无奈向襄州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员王波受理该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调查走访,了解案情。原来,李某的妻子罹患脑瘤,治疗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实在没有能力履行。经核查,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鉴于这种情形,王波决定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在情理法交融的疏导劝解下,被执行人李某表示要尽最大努力履行欠款,申请方陶某等人也表示理解李某的难处,将心比心愿意降低诉求。
达成和解后,李某连夜坐车回老家,向亲朋好友借钱,最终于2019年3月1日一次性给付了执行款。7名农民工兄弟在申请强制执行的10天后就领到了工资,都非常激动,拉着执行员王波的手连声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拖欠五年的工资十天就执行到位,效率真高!”
李某也动情的表达了自己的心情:“执行法官体谅我的家庭困难,在中间牵线搭桥,促成和解,让我没有落得失信的名声,这样的执行有温度!”
打击拒不执行的“老赖”绝不手软,但对坚守诚信、积极配合的被执行人也必须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