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响应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号召,5月16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区法院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会同区人大政法代表组、城环工委代表组、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利局等18家单位共商法典草案修改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征求意见工作:一是认真研学法典草案条文,为法典草案的完善建言献策,推动立法更具广泛性、专业性、针对性。二是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领域工作实际,科学提出意见建议,做到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执行和落实。三是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法典编纂的意义,高质量完成意见征求工作,为法典的科学制定奠定坚实基础。
区法院副院长叶飞简要介绍草案起草背景。该部法典是我国继民法典后的第二部综合性法典,整合了现行近40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五大编章,形成1188条综合性规范,解决了立法碎片化、协同性不足等问题,旨在构建系统化、科学化的生态法治体系。同时,叶飞同志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就法典与单行法的衔接,生态修复与损害赔偿制度、具体章节和条款设置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会上,人大代表们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群众诉求,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典内容、增强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各职能部门同志也就草案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专业解读和深入探讨,并围绕法典的立法逻辑、制度创新及实施细节提出多项修改意见和建议。
贵洪生:“建议环境执法中增加电子证据应用及效力,各级人民政府借助人工智能强化监测能力,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陈爱生:“秸秆焚烧实践中存在监管困境,可以引入基层组织的力量,建议增加镇村组有序组织进行焚烧。”
此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共收集和整理出意见、建议30余条。本次座谈会较好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络点“民意直通车”的功能,通过广泛吸纳基层声音,提出针对性强、质量高的意见和建议,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这一创新机制以协同治理为核心,汇聚多方智慧,确保法典既体现国家意志,又能更接地气、更具实效、更好回应群众关切。
襄州区法院被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以来,立足审判职能,不遗余力为法治建设贡献法院的智慧和力量。我们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继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让司法实践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注入源头活水,以法治力量擘画万物共生的美丽画卷,让子孙后代永享绿色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