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袭胸”男子猥亵儿童被判刑

2016-12-23 15:04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刘海潮    浏览: 684

2016年7月3日,襄阳某派出所接报警, 某小区连续发生三起猥亵未成年少女案件民警分别对三名受害人进行询问,同时调取发案时视频监控,锁定犯罪嫌疑人郑某后,7月4日上午在张湾公司将其抓获。近日,襄州区法院以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16年7月3日下午,郑某在网吧看黄色录像,当时就想找个女孩摸一下胸部。便在网吧附近小区寻找年龄较小的单身女孩欲实施猥亵行为。15点左右郑某一小女孩听着歌进入小区,便尾随其后跟其乘坐同一电梯。在小女孩下电梯后,郑从后面掐住小女孩的脖子,并用指甲剪尖头抵住脖子,以抢钱为由欲将手从小女孩衣领处伸进,摸小女孩的胸部,由于小女孩反抗,郑怕被人发现,将小女孩放开后逃离现场。之后的两小时,郑某用相似的方法对另外两位女童实施猥亵,在第一起、第三起犯罪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郑某未得逞。被害的女孩中,最大的16岁,最小的10岁。

襄州区法院审理认为,为满足感官刺激,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制猥亵未成年少女,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郑某还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遂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