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襄州区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5起刑事案件,均当庭宣判。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俊庆独任审判。
“现在开庭!”上午9时,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庭审正式开始,周俊庆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整个庭审过程。在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中,周俊庆院长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的陈述,有序把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重要环节,针对量刑部分,结合案情及法律规定认定从重、从轻情节,最后对裁判结果当庭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为“轻刑快办”案件审理做了庭审示范。
周俊庆院长还结合庭审当庭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向其警示:每个公民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特别是在驾驶机动车时,要把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牢记在心,希望被告人张某汲取教训,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切实负起责任,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另外4起刑事案件也当庭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判,不再上诉。
这5起案件的高效审理,得益于襄州法院积极推行“轻刑快办”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亲临一线办理案件,不仅缓解一线审判压力,更调动了广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了全院干警办案热情,营造了多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