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受阻老赖主动履行义务

襄州法院失信黑名单显威力

2016-05-24 14:47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襄法轩    浏览: 721

    “感谢法院让谢某上了黑名单,孩子四年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了,真是雪中送炭呀。”5月24日上午,小军(化名)母亲肖某从襄州法院执行局执行人员李启林手中拿到执行款,欣喜不已。这是襄州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的又一执行案件。

    2007年1月肖某与谢某登记结婚,2008年生育一子小军。2009年8月,谢某至法院,要求与肖某离婚。经襄州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儿子小谢由母亲肖某抚养,谢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50元,于每年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然而,谢某怠于向儿子小军支付生活费。肖某在超市打工,收入微薄,母子二人生活拮据。无奈之下,肖某母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多次深入到谢某父母的家中,其父称谢某近年来一直在四川打工,并已重组家庭,未回过襄阳的家,也未与父母联系过。谢某本人在外地,无固定职业,经法院查询,谢某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无疑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2015年1月,襄州法院将怠于履行义务的谢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依法对其出行、消费、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

    今年5月16日,谢某一次性将小军四年的抚养费16800元交到了法院。

    原来,今年5月,谢某因急需资金向银行办理贷款遭拒,才得知自己被上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向银行贷款。几天后,感受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震慑力的谢某,不得不主动履行了义务。

    据悉,为树立司法权威,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襄州法院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今年元至4月,该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620件,将750余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位居全市法院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