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当事人向天平为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魏松送来锦旗表达谢意。执行人员高效执结向女士与原单位的劳动争议一案,帮助下岗女工成功领到了经济赔偿金。
因某单位违规单方解除与向女士的劳动合同关系,襄州法院依法判决某单位支付向女士经济赔偿金2.7万元。
但某单位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向女士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魏松积极与当事人联系,并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协调得不到回应后,襄州法院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作出(2017)鄂0607执2014号执行裁定书,依法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某单位在金融机构的存款27200元。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领到执行款的向女士难抑心头喜悦,献上锦旗时连连称谢:“我的案子钱不多,执行人员依然尽心尽力,确实是把老百姓挂在心上,我十分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