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近七十,年至古稀,本该颐养天年,有人却干起了不法勾当。近日,襄州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年近七十的被告人朱某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被告人朱某系石桥镇某村农民。现年68岁的他,平日里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中午,被告人朱某来到该镇卫生院,行至四楼妇产科门口时,见室内办公桌上放着一个精致女款手提包,而科室里空无一人。朱某遂生歹心,箭步潜入室内,快速打开手提包,将包内3570元现金装入自己口袋,转身意欲逃离现场。不料,此时被害人,即该科室医生王某恰巧返回办公室,发现自己的包包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且内部现金已经丢失,见朱某行迹可疑,遂毫不迟疑予以追撵。在医院同事的协助下,朱某被成功擒获,被盗现金亦被当场追回。
襄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现金3570元,数额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按照罚当其罪原则,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