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中有这样一类人
来自百姓
却和法官一样拥有审判的权力
代表广大人民群众
向法庭传递来自各行各业的视角与声音
在人民群众与法院间搭建起一座桥梁
让越来越多的人们了解法院
相信法律 敬畏法律
他们就是被称为“无袍法官”的人民陪审员
今天,
让我们一起感受一下
政协委员张立红的“陪审”心声吧!
担任人民陪审员,是一种无上的光荣 人民陪审员 张立红 2019年4月,我有幸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开始在襄州区人民法院履职。每次坐在庄严的审判席上,我都能够深刻地感受到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有多大,心中暗暗提醒自己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珍惜作为人民陪审员的这份责任和光荣。 每一次庭审与我而言都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一次宝贵的人生阅历。刚开始参与庭审时,我也经历过“陪而不审”的尴尬,常常一言不发,合议案件时也只是附和法官的意见。后来,我便利用工作之余,学习常用的法律条文,主动向法官请教法律知识,在主审法官的鼓励支持下,我逐渐进入角色,大胆地在每个陪审的案件中发表自己的看法,为法官提供不同角度的思考。 作为政协委员,在担任陪审员期间,我充分运用自己多年积累的社会工作、妇女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经验,积极协助审判长做好协调劝解工作,在多个角色中适时转换,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土办法”和“土话”将案情抽丝剥茧、娓娓道来,从法、情、理、仁、义、慈、爱等多方面缓和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智的决定,人性化、接地气地化解各种激烈纠纷。 2022年1月7日,我参加了宋某诉襄州区某局行政处罚一案的合议庭。原告宋某是襄州区某镇村民,2021年3月24日,宋某在襄州区唐河某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擅自采砂,被河道主管机关罚款10万元。宋某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庭审结束后,我和审判长一起,主持双方进行了调解,就长江保护法的重要意义,结合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及本案的特殊性,从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角度发表了意见,对双方进行了引导,原、被告双方就本案应对原告减轻处罚达成了一致。 当好一名合格人民陪审员,肩负着人民赋予的责任和信任,代表着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体现着权利的平等和尊严。能够成为其中的一员,是一种无上的光荣。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我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了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了司法专业判断与群众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