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着大雨,法院干警们都不怕泥泞,冲在前面,咱还怕什么?”9月12日,襄州区某村书记招呼着村组干部及村民,协助襄州法院部署地标。大雨滂沱,淋湿了执行干警的衣物,胸前的法徽却越来越闪亮,在田间地头迸发出温暖的光辉。
随着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在执行和解协议及土地交付书上签字,一件涉及180亩土地、标的额16万元的案件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系叔侄关系,两人因土地承包经营产生较大矛盾,刘某诉至法院后,襄州法院依法判决解除两人之间的土地流转协议,陈某返还土地180亩并支付三年土地租金16万元及利息。 案件承办人王志恒收到该案后,决定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陈某财产线索,另一方面通过对案涉土地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承包土地现状。在实地走访中,王志恒发现陈某一意孤行,费尽心机规避执行,拒不交付土地及支付租金,且案涉土地种植有桃树、梨树等果木上万棵,还有一方近30亩的大水塘,腾退工作难度较大。 王志恒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村组及涉案土地处张贴公告,并在涉案土地所在村进行沟通调查,利用陈某果蔬经营的收款码获得其收入来源。在获取到陈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的线索后,王志恒将其拘传至法院。不想陈某依旧不知悔改,王志恒遂依法将其拘留。 在拘留陈某后,王志恒仍不放弃攻心,利用叔侄之间的亲情来感化陈某,多次和陈某妻子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告知其如果仍旧执迷不悟,将会被追究拒执罪的后果。最终,陈某同意将案涉土地现状交付,并就租金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因刘某有急事需于9月12日下午乘车前往外地,襄北执行小组组长沈云飞当机立断,带领执行干警冒着大雨赶到强制执行现场,将案涉土地顺利完成交接。随后,刘某向案件承办人发来了微信表示真心的感谢。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每一个执行干警都有无数个日夜兼程的身影,法院执行工作需要的就是风雨中的奔赴,黑夜星光下的前行。襄州法院执行局将以更加饱满的战斗精神,不畏艰难,勇于亮剑,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申请当事人绘出一道“彩虹”,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