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技术含量“也没有!襄阳一女子竟然这么偷车……

2018-05-02 09:45
来源: 襄州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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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女,现年36岁,因“顺手牵羊”了一辆电动车被检察机关指控犯盗窃罪。2018年4月12日,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李某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情回放】

2017年12月30日下午2点多,李某来到襄州某小区一栋居民楼下,发现楼道口停着一辆电动车,车钥匙未拔,遂临时起意,骑上电动车将该车盗走。

当天晚上,失主家属找到小区物业,通过查看监控视频认出了偷车的李某,并找人与其联系。李某于当晚将电动车归还失主。

经鉴定,该被盗电动车价值2790元。2018年1月11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襄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数额较大,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李某在失主发现后退还了盗窃的赃物,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主动投案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小编提醒】

像这样偷盗未锁电动车的案件在全国各地时有出现,偷车贼作案手段之简单,过程之顺利令人不可思议。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你再会“捡漏”,也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种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盗窃行为之所以屡屡得手,只因大家平时把车辆临时停在家门口时,以为在眼皮底下没人敢偷就不上锁,而偷车贼恰恰利用了这种缺乏安全防范的心理。

在此,小编提醒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旦遭受犯罪分子窃取,要迅速报警,不让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