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一男子怀疑妻子出门和网友见面,不时的让妻子发来定位信息,确定妻子的私会地点后,怒火中烧的他立刻驱车赶到,用水果刀戳伤了网友。襄州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6年5月2日,小全的妻子以“好友过生日,要陪好友吃饭”为由,从枣阳来到襄阳市区,小全怀疑妻子借故私会网友,便不时让妻子向他发送位置信息。当晚,小全听妻子说欲到襄州区光彩市场拿化妆品,便携带水果刀,邀约朋友“小军”(身份不详)驾车前往。22时许,小全妻子与网友相约在襄州区张湾街道办事处云湾社区居委会小学附近见面,小全根据妻子发送的位置信息赶到小学附近后,见一陌生男子从出租车上下来与妻子交谈,便质问其与妻子是什么关系,该男子见状欲坐出租车离开,小全持水果刀对其右腿刺几刀,小军也拳打其头部。尔后,小全、小全妻子、小军驾车离开现场。
经襄州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致右下肢皮肤裂伤,创口长度累计19.5cm,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16年7月22日11时许,小全被公安民警抓获。
襄州区法院审理认为,小全怀疑妻子和网友关系暧昧,持刀将网友腿部戳成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小全认罪、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情形,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