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庭审时动粗 法院依法予以拘留

2016-06-07 11:00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襄法轩    浏览: 374

近日,笔者从襄州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对离婚案件当事人宋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一起因在庭审过程中公然使用暴力,扰乱法庭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受到惩处。

日前,襄州法院黄集法庭依法开庭审理全某诉丈夫宋某离婚一案。庭审中,情绪激动的宋某突然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径直冲向原告席,动手要打原告。见此情景,该案主审法官、黄集法庭负责人胡喜兵赶紧上前对宋某的不当行为予以制止,并用身体挡在了二人中间,宋某挥动的拳头重重地砸在了胡喜兵的脸上。全某也不甘示弱,欲进行还击,被胡喜兵制止。随后,经报请院领导批准,襄州区法院依法决定对扰乱法庭秩序的男子宋某予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