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为我们讨回卖粮款!”5月24日,售粮户赵某萍等从襄州法院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卖粮款现金支票,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近日,襄州法院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调结涉赵某萍等20余售粮户与襄阳市某粮食购销公司的买卖粮食欠款纠纷案,为他们追回卖粮款960余万元。
1月24日,襄州区法院立案受理售粮户赵某萍等14人与襄阳某粮食购销公司买卖粮食欠款纠纷案。由于该案涉及种粮农民的切身利益,涉案人员较多,标的额较大,案情十分复杂,维稳任务较重。为此,襄州区法院院长徐俊主动担任审判长,与两名骨干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院审理查明,赵某萍等14个售粮户将数千吨小麦卖给襄阳市某粮食购销公司后,因襄阳市某粮食购销公司迟迟未付款,导致数百名种粮农民无法从赵某萍等售粮户手中领回售粮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该院为确保案件顺利审理,及时查封了赵某萍等14个售粮农户卖给襄阳市某粮食购销公司的小麦。与此同时,该院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积极向市、区两级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邀请市、区粮食主管部门参与做调解工作,经多方奔走,反复耐心调解后,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襄阳市某粮食购销公司分两期支付拖欠的粮款。协议签订后,首期粮款已于5月24日履行到位。
在该案审理期间,司某正等9个售粮户也以同样的卖粮事实向襄州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襄阳市某粮食购销公司支付卖粮款,襄州区法院一并进行了调处,圆满化解了案内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