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襄阳市襄州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
陈翀同志辞去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
徐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肖扬、王丹丹、安 荟、赵香莲、梁 婷、樊 军、 马青平、任保伟、张梦瑶、袁洪谦、郭银生、郭克斌、熊裕雄、李志海、张礼来、熊华荣、顾会祝、王照阳、饶 璋、任保新、周发明、刘正明、张焕红、刘金德、张敏来、郭明杰、刘 萍、石昌海、罗 兵、李福香、周彦辉、罗志才、肖高晓、刘春萍、魏文举、周 芳、 韩 冰、杨彦兵、马 泉、方心和、梅 洋、赵先阔、尹金花、黄 凌、宋社群、李向华、吴玉群等47名同志为襄州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