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对襄州区法院执行“三联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襄州区法院的做法很好。省院执行局要认真总结,在全省法院推广,探索破解“执行难”的多种渠道。
近年来,襄州区法院通过尝试建立审执联动办案、社会联动调处、部门联动协作的执行“三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有效利用社会资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路子,执行工作在市中院对全市十个基层法院的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列第一。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简报(信息专刊第1期)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法院“三联动”破解执行难》为题转发了襄州区法院的工作经验:一是加强审执联动。将各审判业务庭已审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纳入对业务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硬指标,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全力促成调解,能即时履行的全力促成履行。该院审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的比例2009年为42%,2012年降为23%。二是加强与矛盾化解部门的联动。与乡镇维稳联动中心紧密配合,积极参与联动中心的日常接访、息访工作,协助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处理各种纠纷,去年该院13个人民法庭共参与调处纠纷1985件次。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大幅上升的实际,该院及时与区总工会、人社局协调,构建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平台,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达90%以上,去年该院审结的115件劳动争议案件仅有9件进入执行程序。三是加强与协助执行单位的联动。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推动出台《执行联动实施细则》,对工商、金融、公安、国土资源、房管等19个协助执行单位协助执行的职责、程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将各部门协助执行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主动与19家协助执行单位联系,督促其固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协助法院办理查询、划拨、查封、冻结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