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基层法官,入职已有十五年,一直立足在审判一线。期间,我审理过无数案件,解决了各类纠纷,也阅尽了人间百态。
有时候感觉,自己像个牧师,每天迎接着形形色色前来求助的当事人,倾听着他们讲述的各种悲戚故事。于他们而言,我只是一个与之无涉的旁听者,在听完之后,我需要做的仅限于依照程序和规则讲经说道,释法明理。尽管自己作出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期待案结事了,但是我也清楚有许多事,单靠生硬的法律是解决和挽救不了的,比如已然淡漠的亲情和已然破碎的婚姻。
这是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一些人欲望的膨胀。太多的例证表明,私欲的浪潮正穿过道德和伦理的疆界,开始无情地冲刷着亲情的围墙。实务中,房屋继承纠纷愈来愈多,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让金钱蒙蔽双眼,不再顾念母子之情、手足之情,不惜为了一套房子大打出手、对簿公堂,致使原本最亲的人一夜间沦为最厌恶的人。这样的事情,让任何人见着,难免会生发一种难言的失落感。接下来,我将要向大家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鲜活的案例。
一段婚姻,两个家庭
故事的主人公叫谢惠,1990年携与前夫所生的四个女儿入嫁老程家。此时的老程家除拥有一套四间三层的房屋之外,还有一双未满十岁的儿女,程龙和程凤。虽然这个组合家庭人员较多,但谢惠与老程还是把日子过得有模有样。二人于1996年先是对已有房屋进行了修缮,随后又在此房屋旁边新建了一座两间两层的房屋。在左邻右舍眼中,这无疑是个和睦的家庭,也是个让人羡慕的家庭。然而,这一切都被老程的突然离世敲击得支离破碎,不复存在。
2012年,老程在去世前留下一纸遗书,称将原来的四间三层房屋分配给程龙和程凤所有,新建的两间两层房屋由谢惠居住,但产权归程龙。该遗嘱由老程的亲属保管,老程百日后,亲属将遗嘱交给程龙,程龙拿着遗嘱,将遗嘱内容告知了谢惠。毫无疑问,这则消息如晴天霹雳,让谢惠一时手足无措。她没有想到自己与老程风雨同舟这些年,辛辛苦苦地把几个孩子抚养成人,现在却要被老程家扫地出门,而且这一切竟然还是老程的主意。一气之下,谢惠携四个亲生女儿将程龙、程凤告上法庭,要求撤销遗嘱并依法分割老程的遗产,即四间三层房屋一栋和两间两层房屋一栋。
庭审中的争吵
庭审中,谢惠的代理人认为,谢惠和老程之间已历经超过八年的婚姻关系,这一事实使老程的婚前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老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故请求法院认定老程所立遗嘱无效,并请求依法分割老程的两栋房产。
听着自己的委屈被别人陈述出来,坐在一边的谢惠内心压抑的情绪顿时被激发出来。她哭诉着冲到审判席前,告诉我她为这个家所吃的苦,并毫无顾忌地掀开上衣给我看她因老程家暴而留下的累累的伤。我能做什么呢?我只能稍稍安抚下她,然后向她宣读法庭纪律,然后宣布庭审继续,仅此而已。
双方对四间三层房屋有过修缮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却对修缮的项目各执一词。谢惠表示修缮的项目很多,并一一做了列举,而程龙和程凤却认为当年只是在楼顶做了防水并将小厨房上加盖了一层铁皮屋。作为程龙和程凤的代理人,两人的姑父在庭审中反复强调,谢惠当年看上老程是因为贪图钱财,而现在将程龙、程凤告上法庭更是蛇蝎心肠。双方的针锋相对,导致了剑拔弩张,甚至在休庭后,双方及亲友团终于争吵起来。
为了防止双方的矛盾激化,斗争升级,我好意劝解程龙、程凤:“谢惠虽不是你们的生母,但好歹抚育你们长大,也算是对你们有恩。你们作为晚辈,应当尊重长辈。争吵除了会让你们理智失控之外,实际上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经过一番劝说,程龙、程凤最终带着自己的亲友团离开了这个纷争场。而谢惠则留了下来,希望我给她透露一下可能的裁判结果。
鉴于案件的一些基本事实尚未查清,我还难以给她一个确切答复。但我认为,把法律的相关规定告诉她,至少可以让她形成合理的心理预期。于是,我告诉她,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已有规定,夫妻之间的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这意味着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谢惠对我的话半信半疑,为此我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名称及具体条文抄在了纸上,嘱咐她可以回家上网查询或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证真假。谢惠的三女儿也对我心存疑虑,要求用手机拍摄开庭笔录及双方提交的证据,我答应了她的要求。
现场调查,她找来新证人
由于庭审中双方对修缮涉案房屋的事实不持异议,故谢惠虽然无权分割这栋四间三层的房屋,但却有权分割因修缮房屋而使房屋增值的部分价值。但是这部分价值究竟有多少呢?他们到底对房屋作了哪些项目的修缮呢?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思虑再三,我决定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
然而遗憾的是,谢惠的邻居有的去外地经商了,有的对当年的装修情况并不知情。不过,走访的邻居都证实,老程脾气不好,常对谢惠施以家庭暴力,即便如此,谢惠还是对程龙、程凤视如己出,两个孩子对谢惠也都非常孝顺。让邻居们没想到的是,老程一死,他们双方竟然闹成现在这个样子,完全不再像是一家人了。
正当我准备离开现场时,谢惠电话告知我她找到了可证实当年房屋修缮情况的证人了。按照我的安排,她很快把证人领到了黄龙法庭。原本以为该案终于可以有新进展了,不想该证人能证明的并非原四间三层房屋的修缮情况,而是证明后来新建的两间两层房屋的修缮情况,而该房屋已经在庭审中被证明尚未取得合法手续。
“为什么婚前婚后的财产都不判给我?”
做完笔录后,当谢惠提出还有一证人可证明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房屋的修建情况时,我不得不善意地提醒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对于这类房屋,法院不会对其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因为这已经超出法院的权限范围,但根据实际情况谢惠可以在该房屋里居住。
谢惠听完,立刻跪哭在我面前。她很不解:“婚前财产没我的份,婚后财产又不给我判。这对我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她拒绝我们把她扶起来,后来直接顺势躺在了地上,并且威胁道:“你不把那后面的房子判给我,我就不起来。”见此情形,我不得不求助庭里的其他同事,各种好话说尽之后,方才将其拉起来。
待她在沙发上坐定,我便拿来相关法律条文给她详细说解,见她仍然半信半疑,我又打开庭里的电脑,直接从互联网上查得相关案例和条文解释让她心服口服。最终,她停止了之前的哭闹行为,转而向我讲述她在程家的各种艰辛与付出。我耐心地听着,然后宽慰她:“你放心,我们一定会依法判决的,而你在老程家的贡献我们也会一并考虑的。”
一波三折的调解
鉴于涉事双方毕竟是一家人,双方之间的矛盾尚有和平解决的余地,所以我便决定对该案进行调解。
第一次调解,我叫来了被告程龙、程凤。我告诉他们,虽四间三层房屋属婚前财产,依法律规定,该房屋的产权与谢惠无关,但对于婚后修缮所增加的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谢惠有权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这意味着他们应当将谢惠应得的份额支付给她。二人听后,相互对视了一番,最后决定回家考虑一下。
第二次调解,是在几天之后。这次程龙的妻子也一起来到法院,并且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反复强调自己和程凤家里如何困难,说到底不过要表达一个意思——没钱。谁没有困难呢?谢惠就不困难吗?我将现场走访时听到的消息一一讲给他们听:“听邻居们说,你们的父亲老程生前有家庭暴力,但谢惠却对你们一直都挺好。在一起生活的二十多年里,她为你们这个家付出了不少心血,操了不少心。 现在你们是长大了,可她却老了。如果你们连她应得的那部分都不给她,你们让她以后怎么办?将心比心,如果换做你们,你们会怎么想?”他们,都沉默不语。后来,程龙打破了沉寂:“刘法官,你容我们回去再商量商量。”
此后,程龙的妻子陆陆续续跟我沟通过好几次,准确地说是跟我抱怨过好几次。所说也无非是她坐月子时谢惠没照顾好她,又没给她带过孩子等等琐事。我知道这些都是她心里的气,她需要发泄,所以我没有阻止她发泄。不过,我也确切地跟她释明,即便她说的都是事实,也都丝毫不影响他们应当支付给谢惠相应财产份额的义务。最终,程龙、程凤兄妹二人同意一起支付2.5万元给谢惠。
临时事变,调解宣告失败
眼看着调解已有些眉目,预料着案子可能很快就能结了,我的内心还是有些兴奋。
我第一时间叫来了谢惠,向她转达程龙一方的调解建议。然而,谢惠似乎对这个调解建议并不满意,她说:“最少要6万元!”这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好在双方的意向毕竟已经同轨,并且差距愈来愈小,只要乘热打铁,调解结案自然指日可待。
正当我绞尽脑汁筹划着如何在原、被告之间继续斡旋时,一个不幸的消息从天而降,让之前的一切努力都化为了泡影:原来,几天前,谢惠的三女婿趁程龙不在家之际,带人到程龙家将程龙的妻子殴打了一顿,两家的矛盾瞬间进入白热状态。调解,已经彻底无望!
后来,我对该案进行了依法判决。宣判后,谢惠的三个女儿和女婿对判决表示不服,来到诉讼服务大厅要求见我。我刚来到大厅,就被他们团团围住,并一个接一个的质问我:“我们人老几代,就判给我们这么点儿,怎么够?”“就是,为什么只判给我们四万块?你们是不是收了他们的好处?”“赶紧把判决给我们改了,要不然我们要去上面告你!”
面对他们的质疑,我只能心平气和地向他们解释:“人民法院作出的每一份判决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当事人对裁判不服,都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起上诉,这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我们坚决维护。”我还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对判决不服的话,可以向市中院提起上诉。几个人见唬不住我,便拿着判决书走了,临走不忘加一句:我们一定会去咨询律师的。
案子结了,他们的亲情也尽了
事后,我推想此案矛盾这么尖锐,当事人肯定会上诉。于是,我早早地将卷宗装订整齐,安心地等着市中院的一纸“调令”。出人意料的是,直到上诉期届满,也没人再跟我提这个案子上诉的事。
我料想,他们的矛盾应该过去了吧?只是不知道,他们之间的亲情是否已经修复。直到几个月后,某天我在路上无意间遇见谢惠,我最终找到了答案。
那天,她像见着老熟人一样,主动与我打了招呼,然后是一番热情的寒暄。她与我讲着她自己和几个亲生女儿目前的生活状况,脸上洋溢的神采处处表明现在的她生活得很好,与之前庭审时的她完全判若两人。然而,长达半个小时的交谈,她却丝毫没有提起过继子女程龙和程凤,甚至连埋怨的话也没有。我想,陌生人之间的冷漠也不过如此吧
执笔至此,关于老程家遗产继承纠纷的始末已经全部讲完。在故事的背后,有太多东西值得我们思考:比如,为何原本和睦的老程家会四分五裂,最终亲人沦为陌路人?是谁的行为导致了这份亲情踏上沦丧的道路,又是谁将其一步步引向深入?如果当初老程草拟遗嘱时多考虑一下与谢惠之间二十多年的夫妻情意,或者谢惠与程龙程凤在诉讼过程中对对方多一些理解、包容与礼让,那么结果会不会不一样?为什么非要斩断亲情呢?难道在一份房产面前,亲情真的竟是如此廉价,如此不堪一击?
遗憾的是,司法实务中这样的例证实在太多。你看那婚姻家庭纠纷中,多少人赢了官司,输了亲情,而那些醉心于各种名利场的人们对此却浑然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