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玉俭与被执行人襄阳百川汇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金石金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湖北宏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襄阳百川汇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金石金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湖北宏天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襄阳百川汇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襄阳市襄州区永安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松,男,1974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襄州区张湾街道航空路87号。身份证号:420621197408120511。
(2022)鄂0607执恢172号
凡向本院举报襄阳百川汇商贸有限公司真实有效的财产线索或者法定代表人张松的确切地址,经查实并及时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到位案款10%支付给举报人报酬。本案执行标的额为本金170000元及利息,如果执行到位,将得到酬金17000元。
2024年11月13日0时起至2025年5月12日24时止。如果在悬赏期限内,本案债务得到清偿,悬赏即告终结。如果悬赏期间,本院查找到襄阳百川汇商贸有限公司或者法定代表人张松,且本院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悬赏即告终结。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襄州区人民法院
18972269105
魏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