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联动机制平台,打好执行“组合拳”

2024-04-22 16:16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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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襄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

返还原物纠纷案中

执行干警快速出击

8小时内辗转两省

联动异地公安

成功将执行标的物扣押

并交还给申请执行人

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下面,让我们走进这场“执行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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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陈某与王某在恋爱期间,由陈某首付十几万购买了一台“别克君越”牌小轿车,车辆登记在陈某名下。一年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分手,该车辆由陈某带回其户籍地重庆市,车贷由陈某继续偿还。而后王某骗取陈某信任,以借用为名将该车开走,至此王某便人间蒸发,了无音讯。陈某多方查找人车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法院,诉请王某归还其车辆。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承诺一月内返还该车辆。逾期后,王某未履行返还义务,陈某向襄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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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之行

襄州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发现王某已无法取得联系,且经调查得知王某已将该车辆辗转多地,无法准确定位该车辆目前的下落,正当案件执行工作苦于没有执行线索难以推进之时,申请执行人陈某向法院反映近期其手机多次收到来自河南省南召县公安交管部门推送的车辆违章信息,为案件带来了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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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违章信息的分析研判,基本确认该车辆目前就在河南省南召县城区一带活动。4月18日凌晨7时,执行干警周凯等从襄阳出发赶往河南南召县,迅速与河南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中央19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向该交警大队发出协助查扣车辆函请求协助和支持。了解案情后,南召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立即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全县摸排。通过分析研判涉案车辆的日常活动轨迹,迅速锁定了该车辆,并派出执法车将其截停带回。但车辆驾驶人并非被执行人王某,而是与本案不相关的李某,李某情绪激动,拒不下车配合执行,并扬言“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能把车扣走”。

完美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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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周凯先向李某解释了该案件的情况,并向李某询问其拒不交还的原因。经调查了解,执行干警“还原”了事情经过:原来被执行人王某早在本案之前就将该车辆实物抵押(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给某车行借款,某车行又将该车辆低价出售给李某,李某明知购买“低价抵押车”存在极大风险,但仍贪图小便宜低价购车。

随后,执行干警对李某展开释法说理工作,并邀请李某所在单位领导一同劝解,耐心向李某说明了该行为俗称“抵押车买卖”,而不合法的“抵押车买卖”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该车辆系王某以不正当手段骗取,私自将车辆抵押给车行进行处置,损害了车辆所有权人陈某的合法权益,车行也无权对该车辆进行出售,且告知李某可向车行主张其相关权利。经过长达7小时的不懈努力,终于做通了李某的思想工作,同意将该车辆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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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当场将该车辆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某,陈某向法院出具了结案证明,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行动中,申请人陈某对于我院执行干警高效追回涉案车辆表达了感谢,充分肯定了我院执行干警攻坚克难、艰苦奋斗的精神。下一步,襄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凝聚起最广泛的力量,握指成拳,合力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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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平台、建机制、聚合力、促执行









“人难找”“财难寻”“事难行”等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题,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中央19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来,襄州法院通过搭建平台、建立机制、聚成合力,创建了联动执行新模式,构建了法院主办、公安司法联动、其他职能部门协作的执行新格局,为合力兑现申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攻克执行难点,打通执行堵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