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泡水无法入住引纷争,法官实质解纷获赠锦旗

2023-04-04 16:32
来源: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审管办 苗学云

        最近,杨某遇上一件烦心事,刚买的新房还未收房入住,竟三番五次遭水淹,开发商虽对小区下水管道进行整改,但仍然于事无补。面对无法入住的新房和每月必须偿还的房贷,杨某遂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和按揭银行告上了法庭。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16日,杨某与襄阳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余款由杨某与某银行签订了购房抵押借款合同,实行银行按揭。后开发商通知杨某收房,因杨某在外地便与开发商协商改期,后杨某进入所购房屋时,发现房屋被水淹。杨某遂先后向售楼部、住建局、物调委等部门反映,要求解决房屋水淹问题,开发商便对小区下水管道进行整改。因杨某所购房屋地势低洼,整改后所购房屋仍遇雨天即被淹,无法装修入住。随后,杨某便将开发商和贷款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以上两个合同、返还购房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承担违约责任等。


法官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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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法官张广宇在接到此案后,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并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力求稳妥处理。经查勘,发现杨某所购房屋在一楼,整栋楼地势较低,整改后的下水管道比较细,加之小区周边的市政排水管网建设滞后,大雨天仍然不能缓解水淹问题。如何维护好普通购房者倾其所有购买的房屋的权利,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还要实质性化解纠纷?这道难题摆在了承办法官面前。思量再三,承办法官决定调解和审理同时进行。一方面对情绪激动的杨某进行安抚,主动关心其吃、住、工作情况,主动告知案件调解和审理进展;另一方面,针对开发商和贷款银行,主动与其负责人联系,并邀请他们一起再次前往现场查看,俗话说“要想公道,打个颠倒”,让他们切身感受一下杨某的处境。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各方在利益权衡对比后握手言和,达成和解,同意解除以上两个合同,返还相应购房款等。杨某拿到购房款后,激动地向承办法官赠送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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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下一步,襄州法院将坚持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的统一,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审执理念,坚持案结事了实质性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