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门山因刘秀、习郁君臣同梦而得名,因汉末名士庞德公、盛唐诗人孟浩然、晚唐才子皮日休在此隐居而声名远扬。“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是孟浩然隐居鹿门山时笔下的景色,“不踏苏岭石,虚作襄阳行”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游历鹿门山时发出的感慨。
但鹿门山风景区对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整改、提升和优化。鉴于此,从6·5世界环境日到8·15全国第二个生态日,襄州法院、检察院结合环境资源公益诉讼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持续围绕鹿门山风景区的生态环境及文化遗产保护开展了系列活动。
6月3日,法检两院共同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景区开展实地察看、调研和座谈。座谈中,针对实地察看、调研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了研讨,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关整改、提升、优化的意见和建议。
近日,襄州法院、检察院根据调研座谈情况,结合各职能部门工作实际,制发了《关于加强鹿门山风景区生态环境及文化遗产保护的联合建议书》。
联合建议就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林地权属边界、消防隐患排除、宣传与推广五个方面的具体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有效保护鹿门山风景区这一襄阳历史标志和文化瑰宝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双管齐下,充分发挥司法、检察建议在强化综合治理、保护生态文明中的作用。襄州法院将进一步延伸拓展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做深做实司法建议工作,为擦亮“田园诗乡,凤鸣襄州”名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