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集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当天审结并现场兑付二十件合同纠纷案件的标的款,让老百姓感受到高质高效的贴心服务,跑出了司法便民“加速度”。 2014年,襄州区石桥镇二十户村民每户每人向被告陈某某开办的襄州区某家庭农场缴纳1000元投资款,陈某某承诺五年后还清投资款。期限届满后,二十户村民未如约拿到投资款,陈某某认为项目未能盈利,不同意返还。双方发生争议,二十户村民诉至法院。 胡喜兵庭长在审查该批案件时发现,每户起诉金额均在10000元以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遂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立案后,承办法官胡喜兵、刘旭两位同志立即组织庭前调解,联合村委会负责人和石桥镇分管领导耐心与纠纷双方沟通,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这20起纠纷双方当天达成调解协议,家庭农场责任人陈某某当天现场返还农户投资款十余万元。 “本以为打官司要花很长时间,没想到当天就给我们解决了,太感谢黄集法庭的法官们了!”村民们拿着调解款激动的说到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黄集法庭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法庭,将民生“小事”,当成头等大事来办,将继续探索小额诉讼程序使用,不断优化审判形式,提高多元化纠纷化解能力,在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