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争议同化解 “用心”办案获“走心”感谢

2023-06-28 17:52
来源: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1e825995fcd22a0a9a0bf7d09f4aa19f_640_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png




“感谢何法官案里案外反复协调,我公司因物业解聘引发的民事和行政争议最终一体化解,这样的联动解纷方式,让企业深切感受到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温度。”

近日,襄州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何峰收到一封来自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某物业公司的感谢信。感谢信称何峰法官审理案件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力促双方增进互信、冰释前嫌,从根本上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感谢信对何峰法官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实实在在解民忧的责任感予以高度赞扬,并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f12b7ccb1e7f5391905e4bfda2df7d6a_640_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png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

VS

原物业公司

认为小区原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于是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

认为业主委员会的解聘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不同意办理交接手续。



某小区

陷入原物业公司不离开、新物业公司进不来的尴尬局面。


某小区业主委员会

向襄州区城管局反映该情况。


襄州区城管局

以原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为由对原物业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

原物业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襄州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襄州区城管局撤销处罚决定。



民事诉讼

同时,原物业公司请求法院确认业主委员会解聘原物业公司及选聘新物业公司的行为违法。



























何峰法官审理民事诉讼案件后认为,业主委员会作出的解聘或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决定因程序违法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在对营商环境进行影响评估后,判决支持了原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何峰法官发现业主委员会和原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依然非常尖锐,甚至剑拔弩张,随时有激化的可能,同时,原物业公司起诉襄州区城管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也需要一并处理。为彻底平息民事及行政纠纷,何峰法官多次不厌其烦地做原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自身的不足、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需要改进的措施,最终双方在何峰法官的悉心指导下签订了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

原物业公司诚恳地表示,将尽量了解业主们的所思所想,竭诚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物业服务;业主委员会也表示将充分理解、配合、支持原物业公司的工作,严格依法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0646c61d7f477aadeef9d703c2381836_640_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png
77d1bc92399a1a29f8b1511fe4950913_640_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png

得益于何峰法官在民事案件审理期间所做的大量调解工作,以及其与行政案件承办法官之间良好的沟通交流,至此,原物业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拒不退出”的情形已经消失。因此,襄州区城管局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原物业公司也申请撤回对襄州区城管局行政诉讼案的起诉。最终,三方化干戈为玉帛,原本难以调和的矛盾被化解于无形。这两起民事、行政案件的圆满处理,也使原物业公司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人居环境及业主满意度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