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传承襄州优秀文化遗产,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5月31日,襄州法院组织召开鹿门山风景区生态环境及文化遗产保护实地调研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文、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主任杨新生参加会议并讲话,区检察院、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鹿门管委会、鹿门林场、鹿门旅游公司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襄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汇报了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参会单位结合各自领域就鹿门山风景区生态环境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纠纷处理化解情况及未来规划等问题进行交流发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同文表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大对侵占和破坏林草资源、破坏文物案件的惩治打击力度;法院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审判方式,采取多元化解纠纷方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破坏生态纠纷;以案说法,通过普法宣传、法治教育,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为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环境保护氛围,6月5日,襄州法院组织干警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环保布袋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面对面”讲解野生动植物保护、水资源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知识,倡导群众从自身做起,提升生态环保意识,自觉加入到保护生态环境行列中来,共同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襄州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拓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措施,为擦亮“田园诗乡,凤鸣襄州”名片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