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作春泥更护花

--襄州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2013-12-11 16:00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张广宇 周敬泽    浏览: 450

“是法官妈妈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让我对自己的抢劫行为悔恨不已,我一定要痛改前非,开始新的人生。”,12月9日,未成年被告人小王的真心悔过,让法官妈妈张晓丽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近年来,襄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实行帮教回访,并积极对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维权帮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送一程:浪子回头金不换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襄州法院甘当护花使者,采取庭前调查庭审帮教庭后回访帮扶等措施让一个个未成年刑事犯罪人员迷途知返。

失足少年小崔,原系该区学生,因参与抢劫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庭审前,法官们通过对小崔曾经就读的学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到小崔在校期间表现较好,只因一时意气用事而误入歧途。庭审中通过法官们的教育感化,小崔认为自己犯罪的主要原因是没学法,根子是读书少了,声泪俱下地向法官诉说自己的愿望,希望能够继续回校上学,请求法院给予帮助。该院党组遂指派少审庭与区教体局协商,并先后6次到崔某原学校联系,最终使崔某得以回归校园,圆了小崔的求学梦

失足少年孙某因参与盗窃被判刑,服刑期满后,小孙深感前路茫茫,苦闷之中,将自己的难处向前来帮教的法官妈妈倾诉。襄州法院法官得知小孙在服刑期间学会了养鸡技术便多次前往某养鸡场,与之协商,解决小孙的工作问题。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养鸡场终于同意,接纳小孙为养鸡工人。到厂工作后,勤奋又敬业的的小孙,凭着过硬的养鸡技术,很快成为厂里的技术骨干,生活也有了保障。

讲一课:司法阳光入校园

黑龙集小学位于襄州区石桥镇,是襄州区比较偏远的小学之一。由于石桥镇位于鄂豫两省交界,地处偏远,当地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当地学校中留守儿童占有很大一部分比例,为留守儿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列入了该院“百场法治讲堂”活动的议程。

讲台上,是亲切和蔼的女法官,讲台下,是一排排端坐着的求知若渴的孩子,眨动着懵懂而灵动的双眼,倾听着法官妈妈讲述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法律小故事,5月30日,襄州法院“百场法治讲堂”开进黑龙集小学。

课堂上,法官吴晓芳深入浅出地为孩子讲解了校园违法犯罪的预防和如何保护自身安全等问题,与学生们现场互动,用答对问题便赠送小礼物的方式,大大激发了孩子们的学习热情,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

近年来,襄州法院多次组织法官走进校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讲堂、担任法治副校长,邀请未成年人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为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仅今年以来,襄州法院为未成年人举办法治讲堂15场次,邀请在校学生参观法院、旁听法院庭审13场次,举行模拟法庭2场次。

帮一把:倾情维权护花蕾

近年来,襄州法院在实践中认识到,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司法工作的难点。该院为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执行,优先司法救助,选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且耐心细致的法官办理未成年人民事、执行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去年初冬的一天,襄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唐应忠深入当事人常某家中走访。走访中得知,常某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也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常某的丈夫在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中丧生,梁某生前是家中的唯一经济支柱,死后家中便塌了天。法院判决车主张某赔偿36万余元,但张某百般抵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当天天气有些寒冷,看到两个瘦小的孩子却衣衫单薄,唐应忠不由得一阵心酸。早日让常某母子拿到赔偿款,成为摆在执行法官心头的大事儿。从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便多次督促履行义务,张某却怠于履行,甚至在不久后玩起了失踪。唐应忠奔波于襄阳各地寻找张某下落,却屡屡扑空。功夫不负有心人,唐应忠得到线索,张某曾在他人处领到一笔5万余元的款项,后挥霍一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襄州法院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动,后襄州公安分局通过网上追逃方式将张某抓获。最终,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加大执行力度执行该案的同时,该院考虑到常某母子三人家庭困难,多渠道为其进行司法救助,并与常某所在地党委、政府协调,帮助母子三人办理了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