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邹碧华系列文章之一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2015-03-10 11:16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他,是一位法官。

他热爱生活、勤于思考、专于法律,又体恤他人他给自己的微博微信起名“庭前独角兽”,他常说:“一颗没有精神家园的心灵,不可能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庭前独角兽”正是他本人坚定法治精神、恪尽法官职守的真实写照。

2014年12月10日,他在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的途中突感不适,送医抢救但终告不治,生命定格在47岁。

2015年1月24日,他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他帮助了很多人,点亮了很多人,虽然他走了,但世间留下了他的阳光、他的温暖、他的力量。

他,是一位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他的名字叫邹碧华。

一个江西山村的男娃

1967年1月18日,腊月初八,江西省奉新县。漫天飞舞的雪不停地在下,贻菊挺着大肚子,一个人笨拙地走在雪地里。

肚子一阵接一阵地疼,难道是要生了吗?贻菊加快了脚步。幸好路过单位门口,一位同事看见了她,赶紧搀着她往医院继续走。中午12点,贻菊顺利产下一个男婴。

18天后,丈夫连德从外地赶回,给儿子取名邹碧华。“碧华,碧丽中华嘛!”

每一个生命的降临都是一种缘分,邹碧华也不例外。虽然家境贫寒,但江西农村的纯朴民风、痴迷版画创作的父亲、勤劳持家的母亲,滋养出了一份天然的善良,给他幼小的心灵注入了无穷力量。

邹家的孩子都记得“脸盆当锅盖”的故事:母亲从外面捡了几块土砖回家垒成灶台,然后将锅放在上面煮,因为没钱买锅盖,就拿脸盆当锅盖用。等到煮完饭菜,母亲再用食用碱把“锅盖”洗干净,“锅盖”便又当回脸盆用了。

大弟弟出生后,邹碧华住到了乡下外婆家。每天清晨,村里的小喇叭按时响起《丰收乐曲》和《喜洋洋》,睡眼蒙眬的邹碧华从乐声中醒来,然后听着大人在天井边的笑声和说话声。

农村的生活虽然清苦,但丝毫不影响孩子们的纯真和调皮。

一次,邹碧华和表弟、表妹们玩“过家家”,忽然跑到太外婆的怀里哭起来。太外婆措手不及地问他怎么了,他回答“我想妈妈了”,太外婆顿时哭笑不得。

还有一次,邹碧华和亲戚家的一个女孩在池塘边玩耍,不小心踩在长满青苔的青石板上,一下子滑进池塘。女孩吓坏了,边叫边哭。幸好当过兵的舅舅在不远处干活,闻讯飞奔到池塘,跳入水中把邹碧华救起。

就是这样一个调皮的邹碧华,在母亲生下第二个弟弟时,他带着大弟弟一起去敲石子,一分一分地积攒,然后将钱交到母亲手里;也是这样一个调皮的邹碧华,捧着父亲好不容易买来的《工农兵数理化自学丛书》,发奋图强考上北京大学,然后省下饭钱汇款给弟弟买衣服。

邹碧华永远不会忘记,在他前往北京大学报到前,母亲三天三夜赶织出了一件红色毛衣。密密麻麻的一针一线,错落有致的花纹图案,织满了母亲对儿子的依依不舍。

善良、朴实、彼此关爱、彼此支持,这是江西老家留给邹碧华一辈子的精神财富。

“幸福不在未来。如果你今天没有幸福,明天也不会有幸福;如果你当下没有幸福,未来也不会有幸福。幸福就在当下,就在此时此刻。”长大以后的邹碧华常常跟人说。

1988年,邹碧华大学毕业后来到上海,21岁的他一家家单位敲门,投递了60多份简历。最后,一家上海知名企业和上海高院同时向他伸出了橄榄枝,邹碧华选择了后者。

1993年3月,邹碧华当上法官。他兴奋地将消息告诉远在江西的母亲,贻菊对大儿子说了一句话:“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2013年5月的一天,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老沃有些紧张地坐在邹碧华对面,身边是妻子和女儿。

此时的邹碧华已经46岁,进入上海法院工作整整25年。从书记员到法官,从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到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最后到上海高院副院长,他经历了很多。

“不要急,你们慢慢讲,一个一个讲。”邹碧华浅浅地说道,并叫人给老沃一家倒上水,老沃绷紧的神经稍稍放松了下来。

一切都源于2008年的一场大火。

老沃在家排行老四,有三个姐姐一个妹妹,沃父十三年前因病去世,沃母则是一名环卫工人。上世纪七十年代,大姐顶替母亲上岗工作,沃母便回家给子女们带孩子。等到孙辈们渐渐长大,辛苦大半辈子的老太太独自住回老宅。每天晚上,住在附近的老沃和三姐会轮流过来留宿陪母亲。

2008年9月的一个晚上,三姐有事出门。没想到5分钟后,沃母居住的三层阁楼着火,一时间大火熊熊,过火面积达70平方米,受灾邻居18户。83岁的老太太身陷火海,等到消防人员发现她时,阁楼地板已经烧毁塌落,老太太连着沙发一起掉落在二楼,尸体蜷曲在沙发里,散发出焦味儿。

“她平时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早上5、6点起床,晚上7、8点睡觉,谁知道竟然会这样惨死!”老沃悲恸欲绝。事发当天,老沃接到三姐电话后赶到火灾现场,眼睁睁地看着警戒线拦在眼前,他想冲进火海救母亲,但被旁人死死拉住。那天晚上,当老沃和家人一起来到殡仪馆看到母亲遗体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邹碧华目不转睛地听着老沃的介绍,神情凝重:“如果是我的母亲,我会比你们更难过的!”一句话,让老沃的眼眶顿时湿润。

“我恨三姐没有照顾好妈妈,但更恨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老沃说。

2009年3月,沃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没想到物业公司坚持认为,火灾是由沃家没有安全、合理地使用电器所导致,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相关部门向法院出具了火灾原因认定书,指出火灾系沃母家室内电气线路故障引起。沃家因证据不足,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

邹碧华很认真地边听边记录着。很显然,直到那时,老沃对火灾原因仍然耿耿于怀。

“好的,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想办法解决的。”结束时,邹碧华对老沃说。

老沃离开后,邹碧华立即嘱咐身旁的信访法官金鸣去联系街道、电力、消防、道路施工等部门,一起为老沃仔细分析起火原因。“这个案子的判决没有问题,但这样一位60岁的老人为了母亲的事到处奔波,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想办法解开他的心结。”

金鸣去联系了,但由于案件涉及的职能部门太多,很快碰到瓶颈,金鸣皱着眉头向邹碧华汇报了情况。

“这样,我们到现场去看看,找找突破口。”邹碧华想了想。

 2013年9月30日,国庆节前夕,上海的天气仍然炎热,邹碧华和金鸣等人一起到沃母生前居住的阁楼走访。

已经发黑的楼梯只有七八十公分长,窄小的楼板每踩一步必须踮脚而行,一米八高的邹碧华躬着腰一级一级往上走去。

阁楼很矮,楼顶上挂着一只明晃晃的灯泡,一张简陋的床斜斜地靠着“老虎窗”(上海旧式阁楼窗)。邹碧华默默看着沃母生前居住的地方,用手比画了一下阁楼层高,老沃则站在一边向他介绍情况。

“可想而知,当时老太太在这种环境下的遭遇是多么大的不幸!”下楼后,邹碧华心情沉重地对金鸣说,“我们做法官的,除了会审案子,一定要善待信访人,善待他们等于善待自己,我们都是有父母的人。”

邹碧华一行来到街道办公室,开始和相关部门集中讨论沃家火灾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这时,老沃的姐妹们也赶到现场,看见有那么多部门一起认真分析火灾原因,还有单位愿意协助沃家进一步修缮阁楼,还有一位愿意弯腰爬阁楼的高院副院长,老沃梗在心里的一口气顺了。

让老沃和妻子更感动的是,由于他们寄给邹碧华的上访信都是女儿所写,临走时,邹碧华还特地对老沃女儿说:“你信写得很好,以后有什么事需要帮助,可以来找我啊!”

“这么可亲的院长,又有拼劲,真是难得啊!”老沃忍不住感叹。

2014年老沃家的问题彻底解决。清明时节,老沃在母亲坟前说了一句:“妈妈,你安息吧,这件事已经处理好了。”

一颗真诚的“同理心”

“我们要有一颗同理心,做法官也好,做调解员也好,一定要有这种情怀。”邹碧华常常在上课时对法官们说,“只有具备了同理心,你才能设身处地地替他考虑问题,替他去设想各种方案,动用你的全部智慧帮他解决问题。”

老沃只是邹碧华遇见的众多当事人中的一个,在很多同事眼里,邹碧华常常有惊人之举:为了宽慰一个与丈夫分离15年的上访妻子,他会带着信访干部亲自登门开导,从早上9点一直聊到下午3点;为了缓解一位老人对历史老案的内心纠结,他会耐心解释案件处理情况,并欣然与老人在家合影留念;为了让一名退休工人感受到尊重,他会拿出自己的名片送到老人手里。

曾经有人问邹碧华:“你去走访那么多上访户,你不累吗?你不觉得辛苦吗?”

邹碧华回答:“当我看见一个上访户因频频到北京去而弄得家里鸡犬不宁的时候,我心里很难受。一个没有精神家园的家庭,不可能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也不可能对他人有真正的情感关切,对社会有真正的责任心。”

“既讲法律的原则,又能坦白真诚地与当事人沟通,我很佩服他!”长宁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枫非常怀念邹碧华。

张枫至今记得,2012年8月22日,邹碧华找他谈话。当时张枫还在民庭分管诉调对接中心。邹碧华告诉他,党组希望他来负责立案二庭的信访接待工作。

张枫很吃惊,虽然有着丰富的审判经验,但他对信访一直比较怵,他不禁问了一句:“我行吗?”

“你可以,这个岗位很适合你,它需要有使命感的人。”邹碧华看着张枫,“很多人走上上访这条路后,放弃了工作、家庭甚至一切,你要去挽救他们,一定要有使命感,你挽救了一个人,就挽救了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邹碧华如数家珍地向张枫介绍了当时长宁法院20多位信访人员的具体情况。

“你怎么会那么清楚?”张枫再次惊讶。

邹碧华回答:“我这么清楚是因为我投入,以后你会比我更清楚、更投入。”

后来张枫才知道,这位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法系的“博士院长”,每逢春节都会带着信访干部走访上访户。甚至在北京中央党校学习的一年,他也不忘给每位上访户写慰问信,每封信的内容都不一样。

在给肖某的慰问信中,邹碧华这样写道:“记得去年这个时候,我也曾给您写信,尽管一年中,我本人因故未在上海,但我仍然关心着您的情况,特别是您不慎摔伤后,我很担心。现在知道您已经康复,我稍感心安。作为一个人民法院的院长,我由衷地希望任何一位当事人在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都能有着理解的心情和灿烂的笑容。我希望我们双方共同努力,真诚合作,不断探寻共同点,减少和消除分歧,最终根本解决问题。当然,解决问题还有赖于诉求的合理性。但不管事情进展如何,我都向您承诺,对话与协商的大门永远为您敞开。我愿尽最大的努力为您排忧解难。”

在给朱某的慰问信中,邹碧华这样写道:“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尚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就法治的完备程度而言,包括医疗损害赔偿、医疗保障、保险等在内的各项法律制度尚不发达。……法治的进步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尽最大努力缩短这个过程,以及在此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个案公正,应当是我们共同的目标。我注意到,您目前家里的经济状况存在着一些困难。在这方面,我也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您提供必要的帮助。但这需要我们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进行协商。让我们共同努力,朝着求大同存小异的目标迈进。”

不仅是信访,在邹碧华22年的法官生涯中,他审理、参与审理或指导的民事、商事、执行、少年审判等案件,无一不显示出他在法律专业上的睿智和对当事人的体恤。

在协调基层法院涉及“乐客多”超市的141起债务纠纷时,邹碧华从涉案金额高达2300万余元的群体性诉讼中发现,外方投资者通过离岸公司方式投资内地,可能会导致“乐客多”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受损。他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建议加强监管,建立商业领域经营风险预警机制,从而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

在参与处理社会高度关注的上海社保基金追回专项工作时,邹碧华指导相关法院公正高效地审理了近20起社保基金系列民事案件。在追索38亿元陷入僵局时,他提出先予执行的破解方案,为上海老百姓追回、保全了上百亿元。

当一位患白血病的孩子因为生命垂危而想状告自己父母时,邹碧华带领立案庭和少年庭法官,认真研究法律依据,果断作出立案决定,使得案件迅速开庭,为孩子争取到了宝贵的救治费用和时间。

“当事人所面对的是充满人文品格的司法者,而绝非冰冷的法律适用机器。也正因如此,当事人所感受到的是法律对每一个人生命、人格、尊严、情感的尊重和保护,以及法律真正的强大的力量。”邹碧华在自己主编的《法庭上的心理学》一书中写道。

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因突发心脏病猝然离世。4天后,近3000人赶到上海龙华殡仪馆参加邹碧华的遗体告别仪式,近万人在网络上献花、点烛,10万余名网友留言讨论。

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赶到追悼会现场,他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我虽然是一个工人,但我觉得这样的法官、这样的人,是我们老百姓所需要的,也是现在法治所需要的。”

“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邹碧华的话语回荡在很多法官的心中。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碧华,你做到了!

  记者手记

善良的力量

我们常常说为民司法。什么是为民?为民,就是真正为老百姓着想,真正把老百姓装进自己的心里,这样老百姓才会把你也装进心里。

我很有幸,在写了《你可以实现你的梦想——追记邹碧华》一文后,我接到了老沃夫妇的电话。老沃希望我能写下他们和邹碧华的故事,以这种方式来弥补他们没有赶上邹碧华的追悼会、没有在邹碧华生前向他说声谢谢的遗憾。

我很感动,我和老沃夫妇并不认识,只是因为写了邹碧华,我便得到了他们的信任。这份信任来自于他们对邹碧华的敬重,来自于一个逝去生命的善良。

邹碧华曾在《我的故乡》一文中这样写自己的童年:“外婆是个哑巴,但人非常善良,也极聪慧,做得一手好裁缝。不仅村里人会让她做衣服,邻村十方八里的人都会来请她去做衣服。每次她出去的时候,总是挑着一担箩筐,一头放着缝纫机,一头放着我。所以,我的童年总是跟着外婆走村串巷。”

善良,是一名法官必须具备的品质。邹碧华从小汲取了家人身上的善良,成为法官后不忘初心,始终对当事人充满感情,在法律的框架内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希望当事人尽早摆脱阴影,走上幸福快乐的生活之路。这种善良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而又可贵!

法官不是单纯的法律技师,法官应该是一名将法律、情理、社会等因素智慧地融入司法过程的裁判者。“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邹碧华母亲的叮嘱是对所有法官的叮嘱。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做一个时时刻刻心中有老百姓的法官,这样,才能成为彼此温暖的“燃灯者”。

相关链接

良心意味着责任

——邹碧华参加2006年“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时的演讲词

各位评委,下午好。我叫邹碧华,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

今天是7月20日,这是个很特别的日子。19年前的今天,我从北京大学法学院来到上海高院报到;14年前的今天,我被任命为法官;去年的今天,我站在市人大常委会庄严宣誓,成为上海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庭庭长。

作为一名法官,我一直在思考,对法官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这些年来,我获得了北大的博士学位,成为华东政法学院的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和我国第一位赴美国联邦司法中心的研究员,写了很多书和论文,获得过全国和市级大奖,还成为全国参加合同法、公司法司法解释起草的5位专家之一。但是我认为,这些对于一个法官并不是最重要的。

记得我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远在江西老区的一个小山村、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时,她告诉我,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十几年来,我审理了价值上百亿的案件,法律有时给法官留下的空间是很大的,这时能约束法官的只有良心。有的案件会有利益的诱惑,这时良心意味着自律;有的案件因为拖延,每天承受的利息损失相当于两辆奔驰,这时良心意味着效率;上海高院经济庭是上海地区审理投资贸易和金融案件的最高审判机构,作为庭长,我要面临全市法院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我必须把法律的精神钻研透彻,因为一个决策失误,会影响上千件同类案件的审理,这时良心意味着责任。

各位评委,我读过很多法学名著,它们对法官都有经典的论述,但是在我内心分量最重的,还是母亲告诉我的,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