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落地!襄州区法院连发三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01-07 18:38
来源: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640 (10).jpg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一大亮点即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新法落地一周内,襄州法院依法向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三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更好地审理离婚纠纷案件,襄州法院特制定《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并在向离婚诉讼当事人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文书时一并送达上述文书,明确告知当事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640 (8).png
640 (9).png


法官介绍,在离婚诉讼中,长期存在“查明夫妻共同财产难”的困境,导致法院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权益无法有效保障。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该规定明确了离婚诉讼期间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当事人的法定义务,有利于人民法院查明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的财产状况,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今后,襄州法院将继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离婚诉讼案件审理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