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伙朱某本是陪同母亲到银行取钱,无意间发现有人在柜员机上取款后未退卡,顿起贪念,顺手取款若干,通情达理的朱母查出端倪后,及时予以制止,并陪同儿子自动投案且退还全部赃款。近日,襄州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月19日中午,襄州区农民王某到镇上农行取款机内取钱,取款完毕后,粗心的王某忘了将卡及时退出,便匆匆离开。事后王某转回银行查询交易记录,竟发现多出4笔交易,已被人取走8000元,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在银行调取的交易视频上,民警发现在王某离开后,画面里出现了一名年轻的男子。
原来,该名男子姓朱,是本镇农民。2月19日中午,朱某陪同母亲到镇上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款,在母亲取款间隙,眼尖的他发现另一台柜员机屏幕上显示有银行卡信息,意识到是有人将卡忘在机器里面了,就用衣帽遮挡面部,分4次取款,每次2000元,共取出8000元钱。朱某的异常行为被细心的母亲发现,在母亲的劝说和陪同下,朱某投案自首并将全部赃款退还王某。
襄州区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后,支取卡内现金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