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不该冒用他人信用卡 明大义母亲劝儿去投案

2013-06-18 14:41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张广宇 周敬泽    浏览: 580

   

农村小伙朱某本是陪同母亲到银行取钱,无意间发现有人在柜员机上取款后未退卡,顿起贪念,顺手取款若干,通情达理的朱查出端倪后,及时予以制止,并陪同儿子自动投案且退还全部赃款。近日,襄州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月19日中午,襄州区农民王某到镇上农行取款机内取钱,取款完毕后,粗心的王某忘了将卡及时退出,便匆匆离开。事后王某转回银行查询交易记录,竟发现多出4笔交易,已被人取走8000元,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在银行调取的交易视频上,民警发现在王某离开后,画面里出现了一名年轻的男子。

原来,该名男子姓朱,是本镇农民2月19日中午,朱某陪同母亲到镇上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款,在母亲取款间隙,眼尖的发现另一台柜员机屏幕上显示有银行卡信息意识到是有人将卡忘在机器里面了,用衣帽遮挡面部,4次取款,每次2000元,共取出8000元钱。朱某的异常行为被细心的母亲发现,母亲的劝说和陪同下,朱某投案自首并将全部赃款退还王某。

襄州区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后,支取卡内现金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并退出全部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