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任法官成长记:王波法官的调解经

2023-12-19 15:22
来源: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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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河法庭地处程河镇中心,驻地距离襄州区人民法院30余公里,这里没有高大气派的办公楼,也没有庄严的獬豸石像,但这里却是离当事人最近,充斥着人间烟火、家长里短的地方。王波曾在执行局和各人民法庭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他深知许多案子仅靠简单处理无法解决本质问题,甚至会激化矛盾,唯有对症下药,才能高效化解纠纷,对此,他总结了一套“四步四心”调解经。




第一步

热心接待群众,以真心换取真心

“王法官,我想来起诉,但是我不会写诉状呀!”一位大爷来到法庭咨询,王波将他带到办公室,仔细询问了案情后,王波拿出一份模板,逐页对大爷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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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这里要先写清楚你的诉求,接着要写事实和理由……”王波给大爷拿了纸笔,大爷仔细地记了下来。在交流中,大爷向王波表达了他对案件的顾虑和想法,当了解到这个案件有调解的可能后,王波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开启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心得:群众来到法庭想要解决纠纷,难免感到局促,法官唯有俯下身子,热心接待群众,才能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让群众消除顾虑,愿意与法官讲心里话,从而更好地促进案件的处理。


第二步

耐心倾听诉求,细心抓案件焦点

这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纠纷,王某某与杨某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至法庭。王波在了解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在案涉承包地的承包款数额后,主动与王集镇村委会联系,与基层组织联动开展调解工作。

“让双方好好表达自己的观点,再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村委会调解室分别表达了自己的诉求和难处,有法官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在场,场面不再剑拔弩张,调解氛围变得融洽,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心得:基层法庭的来诉当事人,多是同乡、邻居,主动与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联合调解,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在各方协调中分析案情、总结矛盾焦点,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第三步

匠心促成调解,灵活处理解纠纷

“王法官,我和我老公已经说好了要离婚,但是他今天在外面打工不能回来开庭呀!”临近开庭,原告来到办公室,告知王波该案被告仍在外地无法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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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离婚诉讼的案件,王波曾与双方进行过沟通,知道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也了解到被告确实存在难处,无法按时出庭。王波随即与双方进行沟通,询问了原、被告对于子女、财产等问题的意见,对双方的分歧进行协调,最终通过线上+线下调解的方式,原、被告达成离婚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调解心得:在程河法庭,大案要案少,小案小事多,但是不论案件再小都关乎民情,事情再小都关系民生,小案不能小办,要为每个案件灵活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法。


第四步

公心化解干戈,居中调解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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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交通事故,造成晋某某肋骨骨折,治疗结束后,就如何赔偿的问题,晋某某与车主张某某未能达成一致,晋某某遂诉至法庭。如果能让晋某某早日得到赔偿款,既有利于其后续治疗,也有利于乡村和谐。在王波的居中调解下,张某某最终同意赔偿,双方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张某某当场给付了赔偿款,晋某某的一桩心事得到化解。

调解心得:在调解中,法官应当保持公心,在法律框架内做到居中调解、不偏不倚,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情理法融合的良好效果。





凡是能解开的结,就不要用刀割断。简简单单的四步调解心得,是王波多年工作经验的总结。从法官助理到初任法官,改变的是角色与职责,不变的是王波对法治的信仰和追求,他将带着他的“调解经”,将法律的正义与司法的温度融入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