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襄州:代表+法院 联袂画好解纷同心圆

2023-03-09 17:30
来源: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为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服务基层社会治理,襄州区人大常委会与襄州法院瞄准靶向,深挖代表履职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以人大代表在一线参与纠纷化解为突破口,探索出一条“阵地共享、矛盾共调、民意共聚、和谐共建”的纠纷调解新路径,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01
凝聚共识

释放叠加效应,助力纠纷源头化解

襄州法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解纷联络站”是襄州区创新人大代表参与司法调解机制的全新尝试。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人大代表参与调处矛盾纠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工作有指引、管理有依据。区法院安排专人做好对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选派代表驻站参与纠纷调处,当事人可诉前自愿选择由驻站代表开展诉前调解,也可由承办法官在诉中邀请、委托人大代表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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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共济扬帆起,乘风破浪万里航。“代表+法官”的职能叠加优势为化解矛盾找到了新的动力源,实现了“1+1>2”的效果。原告马某等47人与某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办证所需的完备资料,导致原告等人未能按期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住房问题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考虑到群体性诉讼具有当事人多、牵涉面广、敏感性强的特点,承办法官邀请了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曹懿代表调解该案。法官讲法理,代表讲情理,促成原告马某等47人与被告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批案件的妥善处理起到了示范效应,涉案小区300多名业主均与被告在诉前达成了调解协议。

无独有偶。被告闫某、窦某等80人在原告襄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房产,因所购房屋无法办证,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后被告未按协议内容协助原告办理讼争房屋的撤销网签登记、预告登记、预抵押等手续,引起诉讼。由于该批案件数量多、金额大、涉及房产达80套,案件承办法官为节约当事人时间,减轻当事人诉累,襄州法院组织原告公司和被告闫某、窦某、王某等人到人大代表解纷联络站与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调解。当日,80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化解。

人大代表解纷联络站自2019年建成运行以来,已协助法院成功诉前化解案件500余件。

02
积厚成势

聚力共同缔造,助力纠纷高效化解

为切实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区法院与区人大常委会充分整合各镇人大代表资源,在区法院5个中心法庭设立代表委员联络站,持续延伸代表履职阵地至基层社会治理最末端,以点带面辐射3街12镇,实现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全覆盖。各级人大代表进站成为调解员,出站与法庭共当“共同缔造”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带动群众、村干部共化矛盾纠纷,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黄集镇李楼村王某某家房屋地基较低、排水困难,需从相邻魏某某的土地、种植物上铺设管道,双方因此产生尖锐纠纷,村委会请黄集法庭协助化解。考虑到相邻纠纷在农村地区易发、多发,影响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一些当事人处于长期矛盾中,情绪对立严重,利益冲突尖锐,矛盾难以调和,黄集法庭邀请张恒小、李同奇代表一同深入李楼村开展“法治夜校‘现场解纷讲评会’”。稻场中、火盆边、茶几旁,承办法官与代表一起用“接地气”的语言就案说法,并结合实际为群众讲解常见法律纠纷知识。最终促成魏某某与王某某签订了和解协议,成功化解该起邻居排水纠纷。2022年,全区化解村组群众矛盾纠纷90余件。代表履职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法庭服务“共同缔造”生力军作用不断凸显,法治化环境建设成势见效。

03
知人善任

发挥专业优势,助力纠纷精准化解

为充分发挥代表在领域、行业的专业优势和引领作用,促进履职成果提质增效,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法院探索建立了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矛盾调解信息库。该信息库由区人大监察司法委、代工委与区法院对接,根据法院对代表行业和专业的需要,从具备调解经验和能力的代表中挑选,分类公示参与保险纠纷、学生意外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建设工程等各大类纠纷调解的代表基本信息,承办法官根据代表职业特长、工作优势和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涉及专业知识领域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合理安排代表参与调解,提高代表参与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调解提质增效。

2022年8月,原告湖北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某物资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某建设公司与案外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经债权转让,被告某建设公司需支付原告人民币5303.35万元,被告某物资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襄州法院立案庭收到该案后,细致审查了诉讼材料,了解到该案被告住所地在武汉,为减少涉企当事人诉累,有力、高效的化解矛盾,办案法官特邀请有着多年律师从业经验的市人大代表、商调委调解员王波代表主持调解,王波代表借助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经验,积极劝导、详呈利害。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完成司法确认,仅诉讼费一项就为原告节省30余万元。

04
互促共赢

寓监督于支持,助力纠纷优质化解

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及规范化,促进纠纷妥善化解,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法院形成了常态化的联络机制。区人大常委会通过随机抽取法官及其办理案件、随机抽选评议人员,对区法院员额法官办案质量进行“两随机一评议”工作,更好地支持和推动法官依法履职,倒逼法官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高质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提升代表监督法院工作和化解纠纷双重职能作用的能力和水平。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法院还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就人大代表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时梳理归纳的普遍性或相对集中的矛盾纠纷开展座谈,总结完善调解工作,推动为群众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多元解纷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2月,黄龙镇井湾村村民严某与黄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黄某找严某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引发肢体冲突,进而引起诉讼。

为了妥善化解该案,同时以案释法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峪山法庭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决定邀请黄龙镇人大副主席王娟等十几名代表村“零距离”审理该案。庭审结束后,在场人大代表发挥其熟悉乡土人情有利于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共同参与到该案的调解之中。在法官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劝说引导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襄州,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已经成为常态化工作,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樊某等27人涉黑案、常某等39人涉黑案、强制腾退石桥镇小河村集体堰塘案等都有人大代表旁听。这样,不仅能够实现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的“嵌入式”监督,又能让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得到代表对工作的支持。实现人大与法院“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