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清结】两地法官联手“调”出涉企纠纷最优解

2023-08-28 16:10
来源: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8月24日,经襄州、高新两法院法官联动协作,涉及三家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和不当得利纠纷案实质化解,案涉货款即时清结,实现了涉企矛盾纠纷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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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21年,湖北某混凝土分公司与某工程建设集团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约定湖北某混凝土分公司向某工程建设集团公司供应商品混凝土。后某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湖北某混凝土分公司多次索要货款无果后,遂于2023年7月3日起诉至襄州法院要求其支付商砼款19万余元及违约金4万余元。在此之前,某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已在高新法院以不当得利纠纷为由起诉襄阳某土石方公司,并将湖北某混凝土分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襄阳某土石方公司返还其指示交付给湖北某混凝土分公司的货款22万余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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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联调


     审理中,襄州法院承办法官了解到襄阳某土石方公司是湖北某混凝土分公司的上游材料供应商。同时了解到,某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承包了湖北某机械制造公司的施工工程后,指示湖北某机械制造公司将工程款49万余元支付到襄阳某土石方公司账户,同时指示襄阳某土石方公司将其中的19万多元支付给湖北某混凝土分公司,但襄阳某土石方公司并未履行,为此引起了以上两起诉讼。

为了减少讼累,节约诉讼资源,实质化解矛盾纠纷,襄州、高新两法院承办法官通过湖北数字法院系统查明相互的关联案件信息后,及时进行对接沟通,并联系三家企业到法庭参与调解工作,在两位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下,襄阳某土石方公司自愿作为第三人加入襄州法院案件的诉讼,某工程建设集团公司随即撤回在高新法院的诉讼。最终,在两地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襄州法院审理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也成功调结,各方货款即时清结,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襄州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做到既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