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丨巡回审判解民忧,服务群众零距离

2022-11-15 10:30
来源: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为切实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缩短诉讼路程,促进矛盾纠纷就地解决,实现审判与普法有机结合,推动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走实走深,近日,襄州区人民法院双沟法庭合署办公点杨红勇法官、曹鹏法官带领审判团队分别来到张家集镇张集村、张家集法庭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

    1.杨红勇法官在张集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系张集村当地一民办幼儿园,2018年因业务需要从原告处购买校车一辆,约定分期付款,因尾款7000元迟迟未付,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而诉至法院。因案件标的较小、事实争议不大,为达到以案说法的效果,杨红勇法官决定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巡回开庭审理此案,并邀请当地村民参与旁听。

    庭审中,杨红勇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并将调解贯穿始终。最终,经过耐心疏导、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当庭申请撤诉,四年纠纷一朝化解。

    2.曹鹏法官在张家集法庭巡回审判点审理了一起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纠纷。被申请人白某因突发脑出血入院治疗,因病情危重,处于无意识、无思维能力的植物生存状态,为方便其后续的治疗和护理,白某的儿子白某甲向法院申请宣告白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庭审前,曹鹏法官多次前往襄州区人民医院调查了解情况,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也为了更靠近基层组织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曹鹏法官决定在张家集法庭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并特别邀请了基层组织干部代表新白村站长到庭参加诉讼。

    曹鹏法官围绕被申请人白某的病情、是否有其他近亲属、日常生活等情况对申请人白某甲进行了仔细询问,并当庭教育申请人在宣告为监护人后,应对被监护人的财产妥善保管,除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之外不得擅自处分。庭后,曹鹏法官又与新白村干部代表及当地村民座谈,请村委会和周围邻居对困难家庭多些关心、多些帮助,相互守望,共同缔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

    法官们走出法庭、走进乡村、走到了群众身边,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也让人民群众“零距离”的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襄州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专业优势,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精准对接基层群众司法需求,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诠释公平正义,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确保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活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