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治庸问责工作的通知

2012-02-28 15:41
本院各部门:

    根据襄阳市党员干部八条禁令精神和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院党组决定进一步加强出勤率管理,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本院今年治庸问责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保障工作时间,严格指纹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脱岗、不串岗,杜绝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和审判业务不相关的活动。法庭应严格执行签到管理,每月向监察室报一次考勤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忠诚、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提高服务大局意识,规范司法礼仪,高效审判,快审快结,接待当事人要热心、耐心、细心,杜绝粗暴不文明执法现象。

    三、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禁酒后驾车,不准公车私用和擅自驾驶公车,尤其是警用车辆,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停放。

    四、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禁止参与赌博和各种带彩娱乐活动。

    五、严禁同城公款吃请,不准同城区上下级、部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不准在下基层和执行公务活动期间,参加下级、下属单位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六、严禁借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以乔迁新居、过满月、过生日、升学、参军、工作变动等名目借机敛财。

    七、严禁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借下基层之机收受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准将个人消费转嫁基层,授意、要求和默许基层买单。

    八、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不准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凡发现以上问责情形,将严格按本院《“五个严禁、五个一律”的规定》、《治庸问责暂行办法》和《考勤管理办法》追究相应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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