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小儿跌入面水锅烫伤案

2013-03-29 15:02
来源: 襄州区法院
作者: 周敬泽    浏览: 825

3月21日上午,襄州法院朱集法庭办公室内,一片和谐、轻松的氛围,和蔼的法官与面色平静的双方当事人亲切交谈。法官郑重地将民事调解书分别递交到小宝父亲和面馆老板李某的手中,二人微笑着向其致谢。一起因两岁小儿跌入面水锅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圆满审结。

2012年10月11日,家住襄州区农村的小宝,随爷爷奶奶来镇上赶集,顺道至同乡李某经营的面馆吃面。席间,二老分桌而坐,顽皮的小宝不时来回穿梭于二人之间。已近中午,见客人寥寥无几,李某准备洗碗,随手将面锅置于地上,便像往常一样收拾碗筷。“啊…呜呜…”,一阵小儿的尖叫声,小宝已落入面水锅,伴随着凄惨的小儿啼哭声,众人一片慌乱。

随即,小宝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身躯、臀部、四肢等多处皮肤烫伤。住院治疗53天,花医疗费达9万余元。经鉴定,小宝的伤残综合赔偿指数为一级伤残赔偿总额的85%。住院期间,李某为小宝支付医疗费51000元。

今年3月,小宝父母将李某告上法庭。案件调解过程中,双方期待值悬殊较大。承办法官锲而不舍,数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不厌其烦地为其释法析理。先是激发被告李某对受伤孩子小宝的同情心,感受孩子的伤痛,体谅小宝父亲的舐犊情深,引起李某为人父母的精神共鸣。又紧紧围绕责任承担、经济负担能力及诉讼成本等发面开展调解工作。得知双方系同村村民后,又以“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等思想引导其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除李某在小宝住院期间已支付的医疗费51000元外,再向小宝赔偿500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