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诉源治理 完善多元化解机制
——襄州法院联合市消调中心召开保险纠纷座谈会

2024-05-24 09:00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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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化解保险纠纷,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将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构建便民高效的多元解纷机制,5月17日下午,襄州法院与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联合召开保险纠纷案件诉源治理、调审衔接座谈会。襄阳市金融消费保护与纠纷调解中心主任王久明调解部部长刘静、襄州法院副院长刘茂强、立案庭庭长魏爱丽及人保财公司、平安财险公司、太平洋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财险公司分管理赔工作副总和理赔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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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刘静部长通报了2023年及2024年前4个月财产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各保险公司介绍了本公司涉诉案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并就交通事故涉诉案件裁判存在的疑点提出问题。魏爱丽庭长通报了近年来襄州法院保险纠纷案件审理情况,详细分析保险纠纷案件的特点,并介绍该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在统一裁判尺度上的相关做法。随后围绕保险公司提出交通事故案件中“三期”认定、费用计算标准、一二次鉴定如何采用等问题裁判标准做了详细说明, 并就保险公司应诉中的一些困惑进行了解答,针对保险纠纷案件保险公司举证薄弱等问题提出了建议。在如何进一步加强保险纠纷行业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中,襄州法院广泛听取和收集了参会保险公司的意见、建议,双方就更好地开展保险纠纷调解及诉调对接工作达成了共识。

刘茂强副院长表示,感谢市消调中心搭建的调解沟通平台,与市消调中心、保险公司联合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是法院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运用诉调对接机制将切实提高保险纠纷诉前调解成功率,保险双方加强沟通,增强共识,实现良性互动,更好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王久明主任指出,保险纠纷调解工作能够有效化解保险公司与客户的矛盾纠纷,降低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保险业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希望各保险公司充分认识保险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配合法院作好保险纠纷案件调解工作,涉诉案件要提前主动对接、服务工作要优化,各公司在做好全面理赔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投诉问题,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在加大案件调解力度的同时,应加强与市消调中心的配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下一步,襄州法院将继续完善与市消调中心建立的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诉调对接工作加强保险纠纷诉源治理,注重与保险行业的沟通交流,统一裁判尺度,推动保险纠纷得到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