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法院妥善处理农村土地纠纷

2013-02-04 09:13
来源: 襄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 吴晓芳 尤文华    浏览: 424

 

近年来,农村土地问题备受关注,围绕农村土地引发的争议大量发生,面对农民群众期待将该类纠纷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的迫切愿望,襄州区法院充分利用基层法庭阵地前沿优势,积极化解矛盾,妥善处理案件,取得了法院受理农村土地案件逐年减少,由2006年受理该类案件126件,下降到2012年受理该类案件23件,进入诉讼程序的该类案件调撤率,也由2006年的37%上升到2012年的78%的良好效果。主要做法:

一是依法立案,积极引导。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及时立案,并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不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不仅要耐心给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而且还要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其指明权利救济渠道,引导其通过合法有效方式予以解决,避免了当事人因权利不能得到及时救济而产生的其他不稳定因素。

二是借助外力,拓宽思路。针对农村土地纠纷政策背景复杂,当事人双方积怨较深、对立情绪严重、易反复等一系列特点,基层法庭在处理纠纷时充分借助多方力量,拓宽当事人思路、打开矛盾死结。一方面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取得他们的配合与支持;另一方面及时深入村组,听取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意见,了解纠纷的历史成因,收集各种补救措施的建议;同时还紧密联络镇综治维稳办,汇聚多方力量,从多个角度设计多种和解方案拓宽当事人和解思路。

三是邀请陪审,消化矛盾。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充分借助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不仅邀请他们参与案件陪审,而且邀请他们一同做好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他们始终坚持全程调解、全心调解、全力调解的理念,找准矛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把握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力争纠纷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