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代梦华:
本院受理原告许祝诉你及被告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于2017年8月28日作出(2017)鄂0607民初1221号民事判决。被告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不服,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递交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三月五日